真正的文明社会,不让任何一个人陷入绝境
01
十七世纪,无论是满清的康熙王朝(1654年5月4日~1722年12月20日),还是英伦三岛、法兰西及整个欧洲,都处在蒙昧黑暗的时代。
但是小小的英伦岛国,诞生了人类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启蒙思想家,他的名字叫约翰·洛克(1632年8月29~1704年10月28日)。
他被人称之为人类“自由主义之父”及“人类思想启蒙祖师爷”。
约翰·洛克
他从人性出发,他提出了人的三个基本权利:
生命、财产、自由。
人类从自然状态里走出来进入契约社会,必然把人的一部分权利交给政府,但生命、财产、自由这三个基本权利不能交。
政府存在的目的,不是追求政府的既得利益,而是为了公共福祉。公共福祉就是要保障公民的生命、财产和自由,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。
▋ 生命神圣不可侵犯
一个人既然没有创造自己生命的能力,就不能用契约或通过同意把自己交由任何人奴役,或者置身于别人的绝对的、任意的权力之下,任其夺去生命。——约翰·洛克《政府论》
在谈论生命的时候,洛克没有站在道德的制高点,而是俯下身子谈道德的底线,那就是必须尊重每一个人生的权利。
无论谁,出生高贵还是低贱,都有生存的基本权利,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,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,无论是正义的战争还是非正义的战争,都无权消灭一个失败者的生命。
当人生命受到侵犯的时候,每一个都可以为自己生命而战,毁灭向他宣战或对他的生命而怀有敌意的人。
为生命而战,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人可以有枪的思想来源。
▋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
“只要他使任何东西,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哪个东西所处的状态,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,在这上面掺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,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。”——约翰·洛克《政府论》
人活着,就要生存下去,繁衍下去。
人通过劳动,创造价值,还能使自然物品因为人的劳动成为私人财产。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,这就是洛克设置的人类道德的底线。
破坏和侵占私有财产,就是以上帝为敌,就是向人类开战,就是使人与人之间进入战争状态。
▋ 自由神圣不可侵犯
人活着,是追求权力、美色、金钱吗?
洛克的回答是自由。
人只有获得了自由,生命才有光彩;金钱也好,财产也好,才能展示人性的光辉。
可什么是自由呢?
“自由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怎样,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,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、行动、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,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何意志的支配,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。”——约翰·洛克《政府论》
失去了自由,人的生命等同于禽兽;失去了自由,拥有再多的金钱和财产也如同行尸走肉。
法律之外无自由,如果有的话,那也是特quan者的自由。
所有假借法律、道德、上帝的名义,侵犯个人自由的都是耍流氓,自由神圣不可侵犯。
02
约翰·洛克出生于1632年8月29,他的父亲是英国一个地方法官书记的律师,英国内战时担任过军官。他母亲很漂亮,是一个制革工匠的女儿,父母都是清教徒。
洛克在农村长大,在父亲好友的资助下,就读伦敦的西敏中学,后就读牛津大学基督教堂学院。
洛克的成绩非常优秀,24岁获学士学位,26年获得硕士学位,并成为了皇家学会院士。
由于在牛津读书的时候,洛克就喜欢医学,在42岁的时候还获得了医学学士的学位。
洛克一生经历了王政复辟、伦敦大火、伦敦大瘟疫等许多历史大事件,代表作是《政府论》、《人类理解论》、《论宽容》。遗憾的是他终身未婚,也没有留下任何子女。
他的著作影响了伏尔泰和让·克·卢梭,他的思想成就了许多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以及美国革命者,他对古典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均被大量地体现在《美国独立宣言》中。
他说:
“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,不让任何一个人陷入绝境,更不会逼任何一个人走入绝境。少一个走入绝境的人,社会就多一份安全。